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经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我单位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步恢复公共资源交易。优先恢复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复工复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其他项目视疫情逐步恢复。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二、开通交易系统。我中心自3月23日起,开通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和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交易功能。
三、推行服务事项现场办理。已暂停需启动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提前与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确定开评标时间、场地安排等事项后,在网上提交延期公告等交易信息。新进场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提前与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预约。
四、严格控制开标人数。“云平台”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进入开标室人数不超过3人,投标人在网上参与开标,不需进入中心开标现场。政府采购、土地产权交易、国有资产交易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需要现场提交文件、现场开标,我中心将在二楼开标大厅外设立文件接收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文件接收点接收文件,供应商派1名代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至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招标代理公司将文件转入开标厅开标,招标代理公司进入开标厅不超过3人;供应商代表自愿选择是否进入开标室参与开评,要求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超过6个时,原则上随机抽取6个供应商代表进入开评室,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招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留存。
五、严格人员流动管理。进入中心的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供应商代表,须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绿码或社区(村)健康证明,并主动亮码(证明)、接受测温, 配合中心工作统一管理。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现场管控,确保公共资源各类交易活动顺利进行。各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遇到问题,及时向中心窗口反映。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