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获省表彰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1日 12:00 阅读次数: 1149

420日至21日召开的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议上,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表彰我县为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并在会议上交流了基本做法。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表彰2010年度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分析研究当前招投标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2011年全省招投标管理工作任务。各市、州、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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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围绕“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的思路,不断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大力推行“1234”监管模式,规范了全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一,就是建立一个综合机制。先后出台了《综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综合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制度》、《招标投标综合执法办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职责分工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选聘了行风监督员,基本形成了招投标部门主动监管、法制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监管的局面。重大事项由招投标办、法制、监察、发改、财政等17家成员单位共同参加;对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招投标办会同行政监督、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监管机制。成立了招标投标案件协调小组,构建了招投标办、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法制、住建等部门相互联动的办案格局,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诚信等多种处罚手段,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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