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交易了单笔收入近4000万元的集体资产租赁项目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23日 12:00 阅读次数: 1559

浠水县城中村清泉镇十月商贸城位于县城区红烛路,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于810日提出招租申请,经村委会、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局反复磋商,确定交易条件:1、整体性出租,用途为经营超市;2、承租人具有营业面积在0.5万平方米以上且年限在4年以上的超市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法人;3、保证金 300万元;4、出租期限17年。确定交易方式:若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一个申请人报名则采用公开协商的方式,若有两个及以上申请人报名则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820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县电视台、乡镇集体公共资源公告栏同时发布交易公告,经过近1个月的报名申请和资格审查,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符合招租条件。

917,以公开协商方式在十月村委会进行,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派员现场参与监督,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5人协商小组与上海惠多超市有限公司进行3轮协商,最终以3743万元的价格成交。十月村还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和村民观摩了交易现场,村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该项目实现村级资产增值671万元,建成后将提供就业岗位200多人,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也是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成功交易的单笔金额最大的集体资产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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