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严禁: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侯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能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都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个必须:
1、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和政治立身根本要求,在换届中做组织的人、听组织的话、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2、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看问题,在换届中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3、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换届中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4、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换届中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带头人。
5、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决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6、必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坚决按法律法规章程办事,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
7、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对涉及换届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
8、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要按照程序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决不允许脱离组织越级汇报或向有关领导个人提出提拔、交流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为干部的使用私下说情打招呼。
9、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换届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凡是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都要认真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