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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招标人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标人行为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2日 12:00 阅读次数: 1037

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文件

 

浠招标办发[2010]2

                     


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招标人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标人行为规范》的

      

 

各招标人、各投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办内各科、综合招投标中心:

现将《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招标人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标人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干预和操纵招标投标活动

不准从事招标代理或强制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

不准参与投标或推荐投标单位或向中标人推荐分包队伍

不准为规避招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行为提供帮助

不准违反招投标程序实施监管服务或不按规定处理投诉

不准故意刁难拒绝招标申报或故意不让合格投标人中标

不准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情况资料

不准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串通招标投标

准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准非法设定招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或违法备案

不准接受招投标人礼品礼金礼吃请及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不准拒绝妨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检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不准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其他行为

不准上班迟到、工作时间娱乐抹牌赌博、相互推诿

 

 

招标人行为规范

 

不准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准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搞邀请招标或者违法违规操作

准对达到规模标准的招投标项目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准违规自行招标或委托不具备资格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准强令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组织或操作招标投标活动

不准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准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情况或者资料

不准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方案进行实质性谈判

准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准违反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另行订立合同协议

准控制招标投标的信息发布和巧立名目向投标人乱收费

不准与代理机构、招标服务机构或者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

不准对中标人转包工程、分包工程视而不见或者袒护包庇

准将项目的建设资金拨付到中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地方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不准无权、越权、违法代理招标业务和咨询业务

不准承担同一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投标咨询业务

不准与其他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排挤、恶意竞争

不准以行贿、回扣等非法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不准策划或唆使应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

不准未经招标人、监管部门同意而转让代理业务

不准违规收取代理费和以营利为目的收取资料费

不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岐视潜在投标人

不准与招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

不准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信息

不准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代理业务

不准擅自修改和提供虚假的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不准有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

不准违反中心工作纪律和法律对代理人员的要求

 

 

投标人行为规范

 

不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

不准提供虚假资质、证件以及证明文件参与投标活动

不准委托非本公司项目经理(建造师)外的人员投标

不准从基本账户以外的地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金

不准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或者围标串标

不准向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监管服务人员及评委行贿

不准违反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及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不准在定标前与招标人就价格、方案进行实质性谈判

不准违规放弃中标和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不准违背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协议

不准将工程关键岗位人调离施工现场或转包违法分包

不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改变合同中的承诺和约定

不准发生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

不准拒绝行政监督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

  审核人:系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