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兵在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的公示
2021年7月9日,评标委员会成员郑兵(工作单位:浠水县自来水公司)在浠水经济开发区413亩等三个地块填方平整项目(编号:HBXS-202106FJ-010001001)标段评标活动中存在“不认真履行评标职责,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的差错行为。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的《评标委员会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