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策湖养殖场)精养鱼池发包公告
根据《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浠水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有关精神,受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策湖养殖场)委托,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批,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实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方: 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策湖养殖场)
22?>22pt; TEXT-INDENT: 30.1pt">二、发包标的物名称: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策湖养殖场)精养鱼池经营权。详细标底见附表(17号罗湖3排1号鱼池不在此次发包范围内)。
三、招标方式:公开竞价(一次性密封报价)
四、投标人(即拟承包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承包项目的支付。
2、以职工个人或家庭为主的承包形式,面向本管理处(养殖场)全体正式职工公开发包。
五、标的物现场勘查时间及报名时间:
1、2015 年11月 16日至 2015 年11月27日 16 时,在此期间内投标人自行勘查标的物并按规定报名。
2、申请人可自带身份证复印件请于2015 年11月 16日至 2015 年11月27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止,节假日除外)到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报名。
六、履约保证金:各申请人在报名时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 元,否则无资格参加竞标。未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八、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一次性密封报价)、高价者得的原则,第一轮发包流标的标的物,依原方案进行第二轮发包,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标的物发包完为止。
2、各投标人的报价(按每年、每亩报价)不得低于各口鱼池的标底价,否则为废标。
3、投标人必须是职工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投。
4、承包年限三年(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付款方式为每年的12月15日前交清下年度的承包款,逾期不交款的终止其承包合同,该标的物由管理处(策湖养殖场)另行发包。
5、中标人在开标现场交清第一年承包款、签订承包合同。如无正当理由不交清承包款、不签订承包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改由报价第二名竞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6、同一标的物报价相同时,原承包人优先,原承包人不在其中,摇号确定中标人;一家庭中有两名在册职工的,同时中两标者,若其中一标与他人报价相同,优先他人。
7、报名时请各投标人熟知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文件,了解发包方的条件及要求,认可发包方的条件及要求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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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联系人:
22?>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胡仕中 13872019863
22?>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先生 0713426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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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策 湖 养 殖 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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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