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大湖水面发包公告
受县策湖养殖场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我中心对县策湖养殖场大湖水面发布承包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发包面积 |
合同期限 |
竞标保证金(元) |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大湖水面 |
约1万亩 |
2016年元2月6日至2019年1月15日 |
50万 |
二、发包对象: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在册正式职工。
三、发包要求:
㈠为了保证策湖的生态环境,策湖养殖场对大湖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
1、根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规定,严禁投放鸡、猪等粪、化肥,实行生态养殖。
2、严禁使用《渔业法》禁止使用的业司、严禁用电捕鱼。
3、大湖的水位管理:策湖是自然调蓄湖泊,在受到天旱或自然灾害时,不能以灾害为由控制湖区群众取水抗旱,不得人为的抬高湖区水位,承包人必须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处和场方对湖区水位的调节,平时与周边村组用水矛盾,由承包人协调解决。
4、为了湿地公园的需要,在老港口及狗屎墩一带要留蓄藕荷1000亩,罗湖堤外至红石矶留蓄100米宽荷叶带。
5、在湖区周边畜禽养殖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整治、以及散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未建成之前,确保湖区满水期水质原则上达到四类水质、浅水期达到三类水质。
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罚条款和其它相关事宜以承包合同为准。
㈡中标人必须优先接受本场无岗、有意愿的正式职工上岗。劳动用工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1、上岗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中标人自定,中标人、股东、管理人员及职工工资实行同工同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2、大湖工作的职工必须服从中标人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职工经中标人提出,报场方审核同意后,不再安排在大湖工作,对大湖处理的职工本场不再安置。
3、中标人自行招用非本场职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工资及各项待遇由中标人负担,中标人必须对招用非本场职工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与场方之间不发生任何关系,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㈢本次公开招标标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在浠水县策湖养殖场领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11日16:30时止。
2、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
(南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3、报名要求:
①报名前须缴纳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可通过网上银行汇缴,
也可以到各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电汇或转账到保证金专户(汇缴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报名人身份信息相同)。保证金汇缴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11日16:0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②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竞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账号应清晰)。
3策湖养殖场开出的三年标底款数及履约保证金合计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814073129200086343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竞价规则:
①本次竞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
②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并设置保留底价(按年报价,一年标底402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③本次竞价设置最低起叫价(按年报价,一年标底402万),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报价必须为仟的整数倍;
④竞价开始发放竞价单,竞买人须现场填写,并按主持人要求时间提交。
⑤若出现报价相同,优先原承包人,其他投标人出现相同报价时以摇球确定中标人。
⑥各竞买人应理性报价,禁止串通报价。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竞价现场会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10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举行
联系方式: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胡仕中 13872019863
0713462513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先生 07134267871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