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2月7日下午3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开拍卖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营性国有资产共计7档商业门面及库房3年期租赁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息:
序号 |
门面名称 |
坐落位置 |
面积(㎡) |
年租金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竞买准备金 (元) |
现状说明 |
|
门店 |
库房 |
|||||||
1 |
政通商店 |
十字横街7号 |
19 |
—— |
7000 |
3000 |
3000 |
有租赁,未到期 |
2 |
国兴商行 |
十字横街7号 |
34 |
—— |
10000 |
3000 |
3000 |
有租赁,未到期 |
3 |
政府理发店 |
十字横街7号 |
23 |
—— |
6000 |
3000 |
3000 |
有租赁,未到期 |
4 |
县委食堂 |
学堂路1号 (办公区院内) |
—— |
83 |
12000 |
3000 |
3000 |
有租赁,未到期 |
5 |
文印店 |
学堂路1号 (办公区院内) |
—— |
24.8 |
6000 |
3000 |
3000 |
有租赁,未到期 |
6 |
原治安大队门面1 |
学堂路138号 |
20.4 |
83.6 |
42708 |
10000 |
10000 |
空置 |
7 |
原治安大队门面2 |
学堂路138号 |
21.4 |
12 |
26635 |
10000 |
10000 |
空置 |
二、报名要求:
①竞买人报名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体数额见上表。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可通过网上银行汇缴,也可以到各商业银行网点进行电汇或转账到相应保证金专户(汇缴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报名人身份信息相同)。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汇缴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16:0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可充作拍卖成交价款的首付款,竞买准备金用于抵扣竞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多退少补。拍卖佣金收取比例为3年租金总和的5%)
②报名时须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的银行进账单及复印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开户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2
四、交纳竞买准备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开户账号:77560188000127662
五、其他说明: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的序号1至5的商业门面及库房现承租人若参与本次拍卖,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放弃参与本次拍卖的除外;
2、原承租人的确定:本次拍卖以各档商业门面及仓库房屋目前实际经营者确定为原承租人(由委托方进行确认);
3、原承租人参与拍卖且最终未能竞得的,原承租人的存货处置及装饰装修费用补偿等事宜由竞得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置,存有异议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双方必须接受。原承租人放弃参加本次拍卖的,应保证承租资产原状完整,并由原承租人自行处置存货及装饰装修等相关资产;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以及委托方向竞得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在对所承租的商业门面及库房进行装饰、装修前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方能实施,且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具体约定以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为准;
6、拍卖成交后,由拍卖方负责各档商业门面及库房的移交工作,在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瑕疵均由拍卖方负责解释、协调解决;
7、本次拍卖标的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到委托方或拍卖标的所在地进行征询、查看。
六、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23楼
七、报名联系电话:18007255123胡先生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