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为配合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处置行为,保证公务用车处置公开、公正、公平,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授权,特遴选公务用车鉴定评估机构。
二、遴选内容及范围:遴选一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从事浠水县公务用车鉴定评估及车辆收集等工作。付费标准结合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按500元/台的付费标准支付评估费。计划工期60天。
三、遴选原则及办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单位数量超过1家时,采用现场摇号方式选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数量等于1家,则该单位获得资格。
四、遴选申请条件:
1、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资质,且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3、机构具备两年以上同类业绩,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类从业经验;
4、在浠水境内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
5、三年来没有因不良行为受到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获得遴选资格机构必须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收集、登记、审验、封存、档案归集,实施鉴定评估工作,提供车辆鉴定表及评估报告书。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一照一码视同有效)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提供在浠水县境内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8、提供第四条第7款的承诺响应材料。
9、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1-4项需提供加盖红色印章的复印件,其余材料需提供原件。凡有意参加遴选单位,请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六、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七、保证金:参加本次遴选的机构需缴纳保证金一万元。
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814073129200086343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6月28日(节假日不休,8:00—12:00 14:30—17:30)
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区
联系人:潘险峰(国资局) 15607252000
刘奇剑(县交易中心) 0713-4267871 13476766211
浠水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