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拟定对位于浠水县蔡河镇玉泉桥村、闵新桥村非法盗采土方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浠水县蔡河镇玉泉桥村、闵新桥村非法盗采土方拍卖处置,共约 1266.93 立方米【其中:1蔡河镇玉泉桥村土方约519.04(总挖方:约523.95立方米,总免费填方:约4.91立方米);2蔡河镇闵新桥村土方总挖方:约747.89立方米】。整体起拍价2.2万元。
报名登记时,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6000元及竞买准备金6000元,共12000元。
二、拍卖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日下午3: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日下午3: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竞买,具备企业法人单位方可报名竞买(不接受企业联合报名)。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3日内付清拍卖标的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3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买受人必须领受拍卖标的,自移交之日起7天内必须将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全部清场完毕,如买受人未在此约定期限内完工清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4、拍卖标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及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本公司方可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此款买受人应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拍卖成交价款10%缴纳);买受人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约定要求履行清场完毕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准备金;
7、采挖区域开采必须按委托方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有序开采,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委托方无任何补偿;
8、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委托方不退还综合利用款;
10、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方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2、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6000元 开户单位: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浠水城南支行 开户账号:1765 1201 0400 06120 |
竞买准备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准备金:6000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