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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旧粮站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0:2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浠水县瑞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拍卖以下两处资产:

一、拍卖标的:

标的系号

拍卖标的名称

房屋面积(m2)

用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出让年限(年)[注:自估价期日起算]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

(万元)

1

位于浠水县丁司垱镇区,丁司垱经营部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丁司垱中石化加油站对面)

557.70

797.56

仓储用地

0.699

50

20

39.5

2

位于浠水县清泉镇鱼塘角村,鱼塘角粮站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1109.98

3758.54

仓储用地

0.295

50

40

82

二、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时;

四、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3年7月27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7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2、上述拍卖标的自拍卖成交2日内,买受人必须付清全部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根据本公司的收款凭证,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3、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协助。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丁司垱经营部进门右一档通道,此通道两边直线向屋后场延伸至院墙外作为公共通道使用,此通道不在此拍卖范围内

5、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勘察,本公司和委托方不负责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6、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并结合评估报告数据为准。如拍卖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应到拍卖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浠水县瑞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三年七月二十


  • 审核人:王胜
  • 审核时间:2023-07-20 10:22:02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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