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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散花镇滨江国际酒店东北侧约130米处,散花桥头集贸市场总建筑面积2260平米(门面房41间、固定摊位44个)三年整体租赁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08:42:13

受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拟定对以下拍卖标的三年整体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浠水县散花镇滨江国际酒店东北侧约130米处散花桥头集贸市场总建筑面积2260平米(门面房41间、固定摊位44个)三年整体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18万元;

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6万元,竞买准备金1万

二、拍卖时间:20256610: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5年5月30日202565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6511:00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和竞买准备金,未成交无息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没有被相关单位列入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债权债务纠纷,无拖欠委托人租金等事项的单位方可报名。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人不负责处理拍卖标的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如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使用或征用到该拍卖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约的,买受人必须无条件归还租赁物,并且委托人不予以补偿由此给买受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租金按买受人实际使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5.委托人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出租,买受人如需拆除、改变拍卖标的建筑结构的,需经委托人及租赁物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买受人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合法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买受人应自行配置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并全权负责其合规性。在经营期间,经营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含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运营成本及防火防盗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损耗、意外事故、经营盈亏等衍生责任,均由买受人独立承担,委托人不对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

6.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5日内,付清拍卖标的成交价1/3的价款及付清拍卖佣金;如未按期缴纳拍卖标的成交价,视为违约,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7.拍卖集贸市场租赁经营权为3年,拍卖成交,付第一年租金,并另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当年租金20%,后两年按年支付租金(注:租赁起止时间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先交清约定的拍卖标的成交价及拍卖佣金,款项交清后,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受领拍卖标的,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受领拍卖标的,逾期委托人和拍卖人将没收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

9.拍卖成交,待委托人开出拍卖成交价约定的收款凭证后(注: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拍卖标的成交价款),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付款凭证后,扣除拍卖佣金,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准备金; 

10.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一楼

公司电话:0713-4282568

咨询电话:13476632888(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6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浠水支行

开户账号:2034 2112 5001 0000 0514 441

款项用途备注:散花桥头集贸市场竞价保证金

 

竞买准备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准备金:1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开户账号:6228 4816 2817 0978 677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十九


  • 审核人:刘喜军
  • 审核时间:2025-05-30 08:42:22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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