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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4:19:31

浠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林木资源

采伐收益权拍卖公告

 

    受浠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定对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浠水县S201中大线K104115S343丁标线K13+500k33+300等路段行道树,共计790棵,蓄积1414.45374立方米(标的具体树种及胸径、数量、蓄积立方和枯死树详见标的《拍卖清单》),标的整体起拍价为37.63万元。

注: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5112714:3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112616:3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112616:3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来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拍卖标的现场进行查验,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伐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2日内付清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采伐

4拍卖标的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约定时间采伐完成并按委托方要求清场完毕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受领拍卖标的(必须先交清拍卖标的款),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将没收竞买保证金

7买受人受领拍卖标的后,必须配合委托方在指定的林木采伐区域进行采伐,20251231日前将拍卖林木全部采伐清场完毕

8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拍卖收取收益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伐量的,不得再行采伐,退出采伐区域,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伐完余下的林木款

9买受人采伐林木、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涉及到林木采伐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1未尽事宜,详见标的拍卖文件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15号金贸中心c区七楼

联系电话: 18163003038高先生  18062580569汪女士

浠水联系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396号一楼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6万元

开户单位:武汉市信昌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友谊支行

开户账号1010 3012 0109 0032 52

 

浠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武汉市信昌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十


  • 审核人:高晓
  • 审核时间:2025-11-18 14:19:39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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