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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拟定对位于浠水县团陂镇黄泥咀村有机化肥厂扩建项目土地平整多余土方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浠水县团陂镇黄泥咀村有机化肥厂扩建项目土方平整剩余土方,总挖方量约(总挖方量约255208.2立方米,总填方量9464.65立方米。)245743.55立方米。起拍价为418万元,(标的委托人设有保留底价,拍卖会场最高应价未达委托人设定的保留底价则不成交)。
报名登记时,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和竞买准备金30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 7 月 21 日16:3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 7 月 21日 16:30 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 月 21 日17:30 时前,竞买人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银行进账单及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但未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或市政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方可报名参与竞买(不接受企业联合报名)。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拍卖标的位于团陂镇黄泥咀村、高坳村交界处,需要使用当地村级公路运输土方,该道路由当地村修建,需要向当地村委会缴纳道路维修保证金15万元.
3.参与竞买人必须先与当地村委会协商,运输车辆将道路损坏必须由买受人负责将道路恢复原状,凭当地村委会出具的道路维修保证金收据【其中拍卖标的(黄泥咀村)需要缴纳保证金15万元】,达成统一意见,作出书面协议,方可报名登记;
4.拍卖标的(黄泥咀村)因该地块平整后作为项目建设地块,故在前期已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并缴纳了林业植被恢复费和支付了第三方公司林业勘察相关费用,后期竞得方需将该部分款项进行交付。
5.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3日内付清拍卖标的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3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买受人必须领受拍卖标的。清场时间:自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黄泥咀村、高坳村)在60天内必须将拍卖标的全部清场完毕,如买受人未在此约定期限内完工清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6.拍卖标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收方测量费及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本公司方可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此款买受人应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拍卖成交价款10%缴纳);买受人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约定要求履行清场完毕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测量费、价值评估费、收方测量费、及其它费用等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准备金;
9.采挖区域开采必须按委托方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有序开采,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委托方无任何补偿;
10.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1.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挖量的,不得再行开采,退出采挖区域,委托方不退还综合利用款;
12.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方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涉及到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4.未尽事宜,详见标的《拍卖文件》。
七、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浠水城南支行
开户账户:17651201040006120
八、缴纳竞买准备金账户
开户单位:武汉市信昌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友谊支行
开户账号:1010 3012 0109 0032 52
九、报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15金贸中心C区7楼
浠水联络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396号一楼
报名联系电话:18163003038高先生 18062580569汪女士
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信昌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 七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