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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江砂及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翟港村综合体9#楼(城投·彩虹广场)1-3层超市房地产公开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0 00:00:00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委托拍卖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下:

1、涉行政执法案江砂一批,约2017吨,起拍价12.5万元(展示地点:兰溪河口对面戴家洲旁江面)。报名登记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和竞买准备金2万元。

2、位于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翟港村综合体9#楼(城投·彩虹广场)1-3层超市房地产(分割拍卖,详细情况以委托拍卖清单为准)。1-6号标的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和竞买准备金10万元;7-10号标的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和竞买准备金3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1824日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1810日至2021823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二、五、报名时间、地点竞买人应在2021823日上午1200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缴至本公司指定账户。2021823日下午17: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湖北万融拍卖有限公司(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1号老外贸局二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一原涉案人员不得参与竞买。

2、拍卖标的一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确认运输路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还应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同时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需在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拍卖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至委托人。领取拍卖标的后,本公司方可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买受人领取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1号老外贸局二楼

公司电话:0713-4238006

咨询电话:15571338635(施经理)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开户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2

竞买准备金汇缴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湖北万融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浠水车站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557357536549

 

湖北万融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九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