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1、原 磋商文件第二章 11.4中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参与磋商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现更改为:
落实的政府 采购政策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供其他单位证明。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原磋商文件中 第二章 16.1 磋商和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3 人。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3、原 第四章评审办法 1.1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分别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现更改为:从一毂清风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分别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4、原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查内容
现添加一项内容为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知悉。
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浠水县白莲镇长岭岗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