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3592001
二、项目名称:浠水县国有华桂山天然寺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浠水县大地造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道人桥社区天雄公馆2栋2单元 703 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49.76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浠水县国有华桂山天然寺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服务范围:华桂山天然寺林场内的现有林定向培育、低产低效林的改培,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方要求 服务时间:1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主场评委:李天明、李权明,客场评委:王志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金额为0.746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61.136.144.197:9999/xiaoting/index_xiaotin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联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浠水县林业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47号
联系方式:18120339916
名 称:湖北联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天泽富贵家园9栋109号
联系方式:15171443298
项目联系人:瞿女士
电 话:1517144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