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34498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3-01325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清泉镇(南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沃特尔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慈蕙街道办事处慈惠墩230号(B)
中标(成交)金额:118.16(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浠水县清泉镇(南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沈文辉 执业证书信息:鄂14220202021027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汉清(主场评委、主任评委)、毕列江(主场评委、业主评委)、刘灵箭(客场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8-15
2、评审地点:浠水县市民之家南楼三楼 (主场)、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客场)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2020】1980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1.127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47号
联系方式:0713-4257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博森一品天下6栋二单元306室
联系方式:0713-489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女士
电 话:0713-48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