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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兰溪财政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5:44:48

浠水县兰溪财政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36130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3-01714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兰溪财政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明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绿杨桥路53号

中标(成交)金额:97.583947(万元)

工程类

名称:浠水县兰溪财政所业务用房附属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天翔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230709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登(主场评委、主任评委)、乐彩珠(主场评委、业主评委)、李静华(客场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0-13

2、评审地点:浠水县市民之家南楼三楼 (主场)、湖北浩瀚云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客场)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2020】1980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0.975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IMG_256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浠水县财政局

   址: 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638号

联系方式:0713-465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博森一品天下6栋二单元306室

联系方式:0713-489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女士

   话:0713-48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