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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11:31:47

浠水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36690001

二、项目备案书编号

4211252-2023-01795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浠水县黎明汽车贸易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南城私营经济大街

中标(成交)金额:207.48(万元)

货物类

名称:浠水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长城汽车

规格型号:哈弗枭龙 MAX 2023 款 1.5L Hi4 105 四驱 精英版

数量:13台

单价:159600/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火光,付晶晶,吴胜阳,张四清,姜运贵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1-13

2、评审地点: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

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

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

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

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25 日内完成资金

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全称)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

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

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浠水县公安局

    址:浠水县清泉镇月山路3号

联系方式:18942161968    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浠水县市民之家南三楼

联系方式:0713-4289075     刘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话:1894216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