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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经济开发区芦河村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4:52:12

浠水经济开发区芦河村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第二次)

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4201000184039511001

项目名称:浠水经济开发区芦河村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木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彩虹大道25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仟贰佰玖拾玖元捌角壹分

人民币(小写):468299.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浠水经济开发区芦河村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第二次)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

施工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钱仁焱

执业证书信息:242151662034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跃进(主任评委)綦容(业主评委)江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根据拟招标项目投资额,双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小写):4700.00元 大写:肆仟柒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 黄 冈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融 资 平 台 ”(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25 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耀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浠水经济开发区芦河村村民委员会  

    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芦河村 2-88 号 

人:  袁先生        

联系方式:  1557232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湖北耀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清泉翟港路276号404室  

人:   先生         

联系方式:  1562968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人:  先生       

联系方式:  1557232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