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办公区水电维护房屋维修及绿化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41683001
二、项目备案书编号
421125-2024-00350
三、项目名称
县直机关办公区水电维护房屋维修及绿化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浠水县鑫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鲶鱼须5号
中标(成交)金额:29.89 (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县直机关办公区水电维护房屋维修及绿化项目 服务范围:县直机关办公区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细飞、张凤娇、周海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7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全称)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 7 号
联系方式:13409747234 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浠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浠水县市民之家南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0713-4289075 13476766211 刘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40974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