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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新建接处警大厅及办案区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17:10:30

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新建接处警大厅及办案区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2112520240600008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4-00629

三、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新建接处警大厅及办案区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浠水十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北路

中标(成交)金额:259.672416万元

综合评分法:91.59(分)

工程类

    称: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新建接处警大厅及办案区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

质量及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苏小强

执业证书信息:242131436075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丽艳、余俊、石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09

2、评审地点:主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客场: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收费金额:2.1177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要求:采购人应加快落实浠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精神,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线上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浠水县公安局

    址:浠水县清泉镇月山路3

联系方式:18186336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镇民政路1号A栋201室

联系方式:15071677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话:15071677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