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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团陂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瑞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西湖区
中标(成交)金额:249.81(万元)
综合分类法:97.00分
货物类 |
名称:1.5t水处理设备 品牌(如有): 杭州万洁 规格: WJ-ROII-1500A 数量: 1.0 单价: 2891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血液透析机过滤机 品牌(如有): 威高 规格: DBB-EXA S 数量: 2.0 单价: 262000.0元 |
货物类 |
名称:血液透析机 品牌(如有): 威高 规格: DBB-EXA ESS C 数量: 10.0 单价: 168500.0元 |
余薇,罗清华,陈清林,王敏,周爱明
1、评审时间:2025-09-30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市民之家南楼三楼)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住建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3.1479(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清泉镇卫生院(浠水县团陂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浠水县团陂镇中塘街2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1576738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联系方式: 13636023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1363602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