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
南城发展大道法治宣传长廊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拟就其所需的南城发展大道法治宣传长廊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一、项目名称:南城发展大道法治宣传长廊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XSCG201611160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双面视窗宣传牌40个,详见文件相关内容。
五、采购预算:49.98万元
六、交货期:30日历天。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基本要求。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国三级广告企业及以上资质。
3.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合格有效。
4、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6、项目负责人(法定委托人)必须为公司在职人员且参加本次谈判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八、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9日23:59时。
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付款领取(企业网银:请各企业在报名截止前两天支付)(个人网银支付立即到账)。 (投标人按照【综合通知】中[网员征集通知]的要求,网上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招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不用办理CA身份锁。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咨询电话0713-4267871 4267399)
3 谈判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04253
(虚拟账号),截止时间为:2016 年11月22日23时59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七)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1月23日上午8时30分前递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此次谈判还需按谈判文件相关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原件单独密封,和谈判文件一起递交,其后提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 参加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上午8时30分始,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九)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在签发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十)付款方式: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人:浠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171700668
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713-4899666
2016年11月16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