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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竹瓦镇周埠等四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00

浠水县竹瓦镇周埠等四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浠水县竹瓦镇周埠等四个村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竞争性蹉公告,现对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修正如下: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连续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

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式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内容不变。                               浠水县竹瓦镇人民政府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