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1、城区规划区内主次干道长度约80公里;
2、本项目第四章评分办法资信标中,原评分标准为:
参与本项目专业人员情况 (6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证书及测绘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6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软件设计师职称及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如果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格加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三分(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现变更为:
参与本项目专业人员情况 (6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证书或测绘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6分 |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证书或测绘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3、浠水县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硬件及软件清单中所列的所有技术参数,仅是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基本描述,并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上述参数完全吻合,供应商可以提供等于或优于所列清单中技术参数的产品来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