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答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CG2021051900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浠水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05-19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有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现回复如下:
问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全部具有得5分。(提供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时间内,否则不得分)事实依据:以上认证证书分值设置不合理,已经明确了一个证书得1分,全部提供又加1分,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这种情况已被列入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般面向中央大型企业,且并没有普及,将此证书设置为评分标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中小规模企业。
答: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综合实力5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时间内,否则不得分)
问2. 招标文件第四章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得2分;“燃气器具备案证”得2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得2分。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事实依据:城市燃气相关工程均应由政府燃气主管部门监管,以上证书中,“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燃气器具备案证”均由行政部门颁发,但相关部门并没有颁发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服务五星级认证证书”,请问该证书是由何部门颁发?又是否具有实际效力?且经过网上查询,该证书并没有作为依据的国家标准,将此设为评分标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问3. 招标文件第四章四、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中“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品牌认证证书的得2分,两证齐全得6分(提供具有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以上认证证书分值设置不合理,已经明确了一个证书得2分,全部提供又加2分,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这种情况已被列入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履约能力12分”修改详见附件。
4.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09:00时,现延期至2021年6月18日上午09:00时开标,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09:00时止。
3、更正日期:2021-06-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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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实验中学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学堂路51号
联系方式:13971733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
联系方式:0713-489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713-48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