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线丁麻路口至红莲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大线丁麻路口至红莲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黄路字【2017】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现对中大线丁麻路口至红莲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招标内容为:中大线丁麻路口至红莲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的工程勘察、路面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费用)工作,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路线全长约18.017公里,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丁麻路与S201相交于铁路桥处的平交路口,丁麻路宝塔大桥拼宽。本次招标服务费不高于180万元。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公路名称 |
里程 (公里) |
公路标准 |
项目内容 |
1 |
中大线丁麻路口至红莲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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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7 |
一级 |
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
2 |
丁麻路与S201相交于铁路桥处的平交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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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
3 |
丁麻路宝塔大桥拼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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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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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
2.3服务周期: 60个日历天(最终以合同工期为准);
2.4服务要求:本项目施工图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相关会务及专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近3个月社保证明);
3.1.3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领取。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整(壹万伍仟元整),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1814073138000180044 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代表亲自送达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丽文大道287号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713-4235722 电话:13807255758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