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局和湖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項目业主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的泵站及机电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兰溪镇,招标项目为浠水县兰溪镇土地整理项目泵站及机电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 , 投资额约50万元,计划工期15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销售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6月 15日至 2011年6 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1 时,下午2时30 分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等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伍万元整),在 2011年6月28 日下午16 时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765010104001098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4参与报名后,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7月 5日上午 8 :30时,地点为: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事项说明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6.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6.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浠水县住建局对面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5098039366 电 话:071342637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201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