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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采购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3 00:00:00

浠水县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保洁服务及相关服务组织采购(项目编号:XSCG20160907001),本项目原定于2016930日开标,现应采购人要求,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采购内容

1、服务范围

1.1、全院工作区域内(综合楼、周边环境)所有建筑外的公共卫生保洁包括道路、树木花草、公共设施(路标、宣传栏、路灯、指示牌、电梯、垃圾桶等)明、暗沟,停车场、各楼层、屋檐平台、屋顶平面等公共场所的环境绿化、卫生和保洁,洗衣房工作人员4人以及电梯工作人员3人费用在内等。

1.2、各楼层所有楼梯、电梯、房间、走廊、地面、水池、便池、便器、门窗、玻璃墙壁、标牌、开关插座、候诊椅、病床、床头柜、痰盂、垃圾纸篓袋、消防器材具柜、天花板等设施的卫生、保洁工作;室内:各楼层的卫生区域,如楼梯间、消防器具、空调的清洗保养、电梯间(每层电梯口放置一个灭烟桶,第一次由招标人配齐交付保洁公司管理,如有损坏、被盗由保洁公司承担)、走道、公共卫生间、候诊室、大厅大门前、儿童成人输液室、住院病房等(详见保洁具体服务范围)。所有普通垃圾与纸篓、桶、垃圾清运到院内垃圾站等由投标人承担。医疗垃圾袋由院方负责。

5.7、保洁公司必须按照实际工作量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并按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男性或女性工作人员以适应医院特殊岗位工作。

现变更为:

1、服务范围

1.1、全院工作区域内(综合楼、周边环境)所有建筑外的公共卫生保洁包括道路、树木花草、公共设施(路标、宣传栏、路灯、指示牌、电梯、垃圾桶等)明、暗沟,停车场、各楼层、屋檐平台、屋顶平面等公共场所的环境绿化、卫生和保洁。

1.2、各楼层所有楼梯、电梯、房间、走廊、地面、水池、便池、便器、门窗、玻璃墙壁、标牌、开关插座、候诊椅、病床、床头柜、痰盂、垃圾纸篓袋、消防器材具柜、天花板等设施的卫生、保洁工作;室内:各楼层的卫生区域,如楼梯间、消防器具、空调的清洗保养、电梯间、走道、公共卫生间、候诊室、大厅大门前、儿童成人输液室、住院病房等(详见保洁具体服务范围)。所有普通垃圾与纸篓、桶、垃圾清运到院内垃圾站等由投标人承担。医疗垃圾袋由院方负责。

5.7、保洁公司必须按照实际工作量安排不少于6名保洁人员及2名执勤人员(执勤人员需每天24小时不间断轮岗),并按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男性或女性工作人员以适应医院特殊岗位工作。

二、开标时间

1、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930日上午8:309:00时”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1011日上午8:309:00时”;

2、原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6930日上午9:00时”,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61011日上午9:00时”;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713-4263055  18995750090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923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