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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浠水县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性立项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4 00:00:00

                      浠水县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性立项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CG201709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浠水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浠水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浠水县境内。

2.2服务周期:本项目竞争服务周期为60日历天,待项目竞争上后,投标人须完成本项目的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3设计费估算金额约:50万元

2.4招标范围:1.投标人须完成浠水县2016-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性立项设计;2.待竞争立项设计成功后,投标人须提交年度项目设计成果和施工阶段配合以及后续服务等;

成果要求:1.须完成浠水县2016-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性立项设计;2. 竞争立项设计成功后,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等,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成果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深度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及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近三年内(2014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等建设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其他主要编制人员必须至少有五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且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承诺在设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所有设计人员;

 3.1.4投标人近三年(2014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等建设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3.1.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报告;

3.1.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以提供20171月至6月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2017年的劳动合同);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审查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794日至20179823:59时止。

5.2. 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免费领取(详见【办事指南】政府采购类报名操作指南)。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千元整)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814073138000165141

截止时间为:201792223:59 (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截止时间为2017925日下午150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原件必须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若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13-4790999

联系电话:0713-424205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13-4267871

                                                                                                                                                 日期:2017年9月4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