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复,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现对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扩建项目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岗。招标内容为:望城中学扩建工程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费用)等,本次招标服务费约60万元。
2.2招标范围:望城中学扩建工程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含费用)
2.3服务周期:90日历天;
2.4本项目的勘察测量成果必须满足相关要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
3.1.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建筑设计行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有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8年 3 月 7日至2018年 3月 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23:59分。
5.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领取 ,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3 报名后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96435 (系统自动生成账号),截止时间为:2018 年3 月 26 日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时。本项目资格审查原件必须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代表亲自送达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望城岗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16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3972727772 电 话:138072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