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浠水县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农村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的委托,就其董河等水厂机电设备采购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名称:董河等水厂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J201103DH
三、 采购金额:约19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项目内容:
、潜水泵
4台: 型号175QJ32-84/7(2台)
(1台关口水厂)
(1台胡河水厂)
2、控制柜1台:型号:KYK-45/2+Z
3、控制柜支架:1台
4、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型号QT100
5、反冲洗泵1台:型号200HW-12
6、星△启动器1台:型号QX-30
7、漏电保护器1台:型号DZ10-250/150
8、搅拌机1台:型号BLD1-35-1.5
9、喷射泵4台:功率1.5kw
10、不锈钢管道泵1台:功率90w
11、橡胶铜缆线:规格3*4的
12、空气开关4个:DZ10-60/
13、闸刀开关1个:HDF13-400/31
14、控制电缆600个:KVV-1.5*10
15、以上所投产品在投标文件中需注明产地及品牌
五、承包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规定;
2、报价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潜水泵、控制柜、二氧化氯发生器、反冲洗水泵、星△启动器、漏电保护器、搅拌机、喷射泵、不锈钢管道泵)的制造商,需具有所投主要设备(潜水泵、控制柜、二氧化氯发生器、反冲洗水泵、星△启动器、漏电保护器、搅拌机、喷射泵、不锈钢管道泵)的销售资格;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承包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
8.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9、承包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六.报名及领取资料时间:2011年6月7日起至2011年6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1时,下午2:30时~5:00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24日下午3:00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6月24日下午3:00时
十一、谈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
十三、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联系人:孟玲俐 电话(传真):0713-4899666
浠水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