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散花镇垃圾转运站新建工程的资质要求变更说明
各投标人:
浠水县散花镇垃圾转运站新建工程谈判文件中,三、采购项目要求,第2条、竞标条件及工程要求中第(1)条内容因书写错误 ,现变更为 (1)谈判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浠水县境内或法定代表人是浠水籍的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