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浠水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浠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20180709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A包:浠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与入户调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
B包:浠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咨询及质量评估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
五、服务期:A包18个月(售后服务期限两年),B包18个月(售后服务期限两年)。
六、采购预算:
A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与入户调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预算价150万元(详见清单要求)
B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咨询及质量评估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预算价70万元(详见清单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3、投标人应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包括乙级)资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5、近半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A、B包同时参加的,按A、B包顺序只能成交一个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A包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整,B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元(¥14000.00)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8月16日23:59时之前,由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用途和投标项目。(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账户的汇款)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A包账 号:1814073138000205741
B包账 号:1814073138000205617
(特别提醒:银行会将打款账号与各投标人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诚信库注册银行信息进行比对,若不一致,银行将作自动退款处理,请各投标人规范填写基本帐户信息并严格从基本帐户打款)。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3日23:59时。
2、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免费领取。(投标人按照【综合通知】中[网员征集通知]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详见www.xsggzy.org.cn[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投标人投标操作说明]),咨询电话0713-4267871、0713-4267399)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8月17日15: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15:30 时(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浠水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3817248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狮南路高农大厦23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28616159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