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滨江一、四号路污水管网提升泵站一体化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补充说明
各供应商:
一、 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手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手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修改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手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本项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手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二、 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提供证明材料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更改为“提供相关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要求,本次竞争性磋商无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中泽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