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受浠水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机房设备及安装和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人民医院信息中心机房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W201110DP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浠水县人民医院信息中心机房设备及安装,按照国家标准B级机房标准设计施工。具体标准必须达到《机房建设规范》的要求。整个系统工程包含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机房装修工程;
2、机房供配电系统;
4、空气系统(新风机由大楼基建方提供,精密空调单独招标)
5、环境运行监控系统
6、机房门禁及电视监控系统;
7、机房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大楼基建方提供);
8、防雷系统(另作询价);
9、机房设备及综合布线、KVM管控;
(所有系统由本项目中标方负责集成)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司;
8、本项目应由具备系统集成或电气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9、有类似专业机房的系统集成项目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10、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设企业资质》叁级,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凭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相关事项说明:本项目主要产品采取后授权方式招标(具体内容见表一),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公示期时间内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视同自动弃权,由第二顺位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表一:
序号 |
内容 |
1 |
UPS(主机及电池) |
2 |
强电配电(空气开关及断路器) |
3 |
环境监测 |
4 |
微孔铝扣板面层嵌入式天花 |
5 |
墙面彩钢板 |
6 |
抗静电活动地板 |
7 |
格栅灯盘 |
8 |
机柜PDU配电单元 |
9 |
网络机柜 |
10 |
设备机柜 |
11 |
六类数据配线架 |
12 |
六类信息插座(双口) |
13 |
光纤配线架 |
七、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起至2011年5月27日止(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清单制作费按成本收取,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9日上午8:3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十一、开标时间:2011年6月9日上午8:30时
十二、开标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十三、招标单位:浠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十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241号(老外贸局2楼)
联系人:
公司电话:0713-4238006
公司传真:0713-4238009
十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整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 号:42001676639053000617
3、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