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其龙潭冲水厂供、取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名称:龙潭冲水厂供、取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DH-A20100928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含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1、取水泵2台:规格型号250QJ125-48/3;流量
2、取水泵控制柜1台:规格型号KYK-30/2+Z;
3、立式多级泵3台:规格型号80DFL36-12*4;
4、变频控制柜1台:规格型号K-S7.5-3V;
5、管阀配件1套:与DN80管件相配套的组件;
6、隔膜气压罐1台:规格型号
7、星△启动器1台:规格型号30KW;
8、漏电保护器1台:规格型号4910/
9、搅拌机1台:规格型号BLD1-35;
10、射流泵1台:规格型号1.5KW;
11、线路安装及辅件:
12、不锈钢管道泵1台:规格型号90W;
13、二氧化氯发生器2台:规格型号QT-50、QT-100;
14、反冲洗水泵1台:规格型号200HW-12。
五、承包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规定;
2、报价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取水泵、取水泵控制柜、立式多级泵、变频控制柜、隔膜气压罐、二氧化氯发生器、反冲洗水泵)的制造商,需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取水泵、取水泵控制柜、立式多级泵、变频控制柜、隔膜气压罐、二氧化氯发生器、反冲洗水泵)的销售资格;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承包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
8.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9、承包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报名及领取资料时间:
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人委托书。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十一、谈判开始时间:
十二、谈判地点: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陈 琳 黄晓龙 电话:0713-4241066
十四、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2号
联系人:方涓涓 电话(传真):15327702806
浠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