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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中心供氧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5-03-23 00:00:00

浠水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中心供氧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浠水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中心供氧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
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中心供氧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XSCG2015003DH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174154.00 元
五、招标内容:中心供氧、吸引、传呼系统及输液设施、病床隔帘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8、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
9、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10、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具有三年以上制造该类货物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货物非试制品,投
标人无任何不良记录;
11、必须有类似本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七、报名时间及资料的获取: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
至 11:00 分,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报名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及法人委托书原件提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 400 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7:00 时止。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在 2015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6 时前一次性提
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结算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
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181407312920008634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
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
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九、报名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00 时前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2015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00 时始
十三、开标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浠水县中医院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476596651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82 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话传真:0713-489966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浠水县政府采购办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

二 0 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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