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襟湖路、彩虹大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文化墙建设工程预算有关补充说明
1.本工程计算暂列金5000元,徽派园门按10000元/个暂估;
2.本工程文化墙高2米(自垫层底部至文化墙压顶底部),垫层宽400毫米、厚100毫米,文化墙底部两层37蒸压灰砂砖基础,墙体用400*300*200水泥多孔砖砌筑,压顶两层37蒸压灰砂砖,上铺徽派单面瓦顶(含脊瓦);
3.文化墙间隔5米砌筑一道砖柱,喷绘图案间隔5米一个;
4.文化墙单面粉刷水泥砂浆,刮腻子两遍,刷外墙乳胶漆两遍;
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8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