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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陂镇路口烈士纪念碑新建十三庙烈士纪念碑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2 00:00:00

依据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浠水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其团陂镇路口烈士纪念碑新建十三庙烈士纪念碑维修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团陂镇路口烈士纪念碑新建十三庙烈士纪念碑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SJY2013G106HY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简介: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团陂镇路口烈士纪念碑新建十三庙烈士纪念碑维修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预计投资总额约29万元,工期45天。具体数量及主要技术数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

四、谈判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五、承包商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6、承包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

    7、承包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2013922日至2013926日截止时间止(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必须为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及五大员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八、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谈判文件的领取、谈判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5000.00)元整,所有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确保在201392816:30时之前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交纳谈判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

    号:17650101040010984

九、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13930日上午830分 前递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其后提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参加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为2013930日上午830分,地点同上。

 

采购单位:浠水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67

联系人:王宇春               联系人:郭艳宏

电话:13635877188            电话:0713-4242136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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