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白莲河水厂月山路西段管网迁移工程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浠水县白莲河水厂月山路西段管网迁移工程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五条:“12.3 信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标题、编号和有“在 2018 年 11月 13 日上午11:00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现更正为:
12.3 信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标题、编号和有“在 2018 年 11月 12 日上午11:00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浠水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 11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