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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17-05-05 00:00:00

 

 

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由浠建工【2017】30号文批准建设,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SCG20170505004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招标概况及要求:

3.1项目概况

浠水县境内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5万元。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数量及主要技术数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

3.2项目要求

3.2.1工作依据

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促进全省天然气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意见的通知》(鄂建文【2011】37号)文件精神,完成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

3.2.2.工作要求

根据《湖北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要求,认真做好浠水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交通干线,结合现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走向规划、方位布局;利用浠水县管道天然气现状,对各乡镇进行区域划分、划片开发;统筹安排燃气设施布局和气源的合理利用及发展,确保规划编制既与浠水县城区及乡镇规模、发展方向和目标相适应,又与其他基础设施相协调。

3.2.3.提交规划文本内容:

3.2.3.1总则:主要包括:《燃气规划》范围、编制依据、原则、目标任务、期限、上一规划期评价、本规划期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等。

3.2.3.2气源规划:通过技术经济论证,以远期目标为基础,兼顾不同规划发展期,确定气源结构、种类、设施规模3 能力、气源点布局、工艺装置和土地使用面积等。

3.2.3.3供气范围:主要包括:市场与规模、供气种类和相应供气参数、供应方式、区域、管理控制原则、用气规律、储存规模及相应气量。

3.2.3.4管道输配系统规划:多方案遴选优化管道压力级制和输配系统参数;干管系统配置布局及满足输气、储气和调峰需要的最小管径、输气调峰能力;相互关联的高、中压管网、管径、运行压力、小时(日)调峰等方案;现有燃气设施利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近期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运行情况;场站数量、规模、工艺路线和建设用地面积;防腐技术和管材;管网控制、信息系统规模和配置;供气服务体系。

3.2.3.5瓶装供气规划:瓶装气源种类、储量规模、技术装备、分布范围、供应模式、储配站(供应站)布局、规模、数量、工艺路线和用地面积、供气服务体系。

3.2.3.6加气站供气规划(单列):气源种类、场站类型、规模、数量、布局、工艺路线和用地面积。

3.2.3.7燃气安全规划:1、供气安全方面:城镇燃气应急预案、应急储备制度和应急保障能力,气源安全事故的分类管理、应急类型与对策;2、安全供气方面: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建设水平、企业管理和供气服务质量技术、管理要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用气规划要求;3、安全投入: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技术上的投入规划;4、燃气设施保护范围。

3.2.3.8用户侧管理规划:燃气单位大用户的规划控制要求和条件,用户结构和用户管理要求,燃气用户设施建设。

3.2.3.9消防规划:社会消防建设、技术水平、消防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适合当地建筑,环境、地形等特征的防灾要求。

3.2.3.10环保及安全卫生规划。

3.2.3.11燃气监控系统:系统建设原则、要求、分类、布局和配置,分级适应燃气供求状况的监测、预测和预警。

3.2.3.12后方工程规划:应有满足规划实施、保障抢修、维修、客服的设施布局位置、数量、土地面积、设施能力和人力素质。

3.2.3.13规划实施步骤和投资匡算:强调市政燃气设施基础性、先导性,燃气设施应结合总规实现同步实施。

3.2.3.14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2.4、图纸文本内容:

3.2.4.1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现状图(含所有气源方式);

3.2.4.2规划期内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规划布局图;

3.2.4.3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设施、维抢修客服中心、加气站等规划布局图;

3.2.4.4主要气源、设施厂(场站)平面布置图;

3.2.4.5其它需要提供的图纸。

3.2.5、《燃气规划》编制依据:

3.2.5.1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级政府有关政策性、管理性文件;

3.2.5.2城市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消防交通等专项规划和 上级《燃气规划》;

3.2.5.3规划、发改委等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

3.2.5.4城市地质、水文、地形、气象、河流、道路、建筑、交通等与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资料;

3.2.5.5各类能源燃料的使用比例、用途、总量和供需现状及规划;

3.2.5.6城镇燃气详细现状资料。主要包括:城镇燃气气源、燃气设施、服务能力、用气量参数和居民、单位用户数量、分布等;

3.2.5.7编制《燃气规划》需要的其他资料。

3.2.6、规划进度要求:

3.2.6.1中标单位应在签订成交合同后30日内提交供专家论证的技术成果。

3.2.6.2提交的技术成果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并通过专家论证

4.服务周期:30日历天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燃气)设计甲级资质(含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证明资料(须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5.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6.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5.6.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5.6.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5.6.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5.6.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5.6.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7.1投标人于2017 年5月6日起至 2017年5月10日 23:59 分止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后领取,并下载谈判文件,提出疑问等事宜。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34521 ,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交付。

9.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17年5月15日下午16:00时前递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其后提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10.参加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为 2017年5月15日下午16:00时,地点: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11.付款方式:依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支付。

12.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查询湖北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单位: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47号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联系人:岑所长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0713-4103271                 电话:0713-4847555

                                 2017年5月5日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