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亮化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乡镇)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亮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ggzy.org.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SCG2020122200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 项目名称:(乡镇)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亮化建设工程
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预算金额:41.643966万元
6) 最高限价:41.643966万元
7) 采购需求:(乡镇)浠水经济开发区壕地村亮化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合格有效;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本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公司在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及有效期内劳务合同),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拟派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及有效期内劳务合同;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ggzy.org.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投标人投标操作说明》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等一系列操作(网址:www.xsggzy.org.cn);②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备注:(两个交易平台都要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同时在两个网站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s.hbncp.com.cn)进行网上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0年12月30日9点00分至9点30分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谈判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谈判,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民委员会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壕地村
联系方式:13636028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熊湖路100-90号
联系方式:0713-4255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13-4255456
日期: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