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天鹅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天鹅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XSCG2019062400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工程概况
1、采购内容:天鹅村新建一座40吨/天污水处理站,河东街村新建一座60吨/天污水处理站;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2、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天鹅村、河东街村;
3、采购预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57.65万元。其中天鹅村新建一座40吨/天污水处理站约50.43万元,河东街村新建一座60吨/天污水处理站约 107.22万元;
4、工期为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6、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图纸设计规定及深度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证书(废水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连续缴纳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
5、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式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17:30时;
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免费领取;
3、供应商按照【综合通知】中[网员征集通知]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系列操作。详见www.xsggzy.org.cn[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投标人投标操作说明];
4、未按规定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蹉商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9:00时止。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9:00时始。
5、磋商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8772521767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13-4899666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