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巴河镇汤铺岭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磋商邀请函
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浠水县巴河镇汤铺岭等村土地开发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浠水县巴河镇汤铺岭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 XSCG2018112800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的湖畈村、汤铺岭村、莲花庵村、团岗村、乌金石村、汪家大桥村、泉塘庙村、雷山村、七里铺村、五一村、五二村、马骑山村、滠湖村。项目区总面积为46.478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0公顷,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工期: 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采购预算:约 284.3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供应商的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全、合格有效;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2015年及以后在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占补项目施工单位准入登记备案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
9、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度公司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2018年度劳务合同;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1 月 30日至2018年 12 月 6日23:59分。
2、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网上()报名后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按照【综合通知】中[网员征集通知]的要求,网上注册供应商身份、填报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网上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等一系列操作。详见[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类供应商投标操作说明]。)
3、未按规定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 12 月13日下午15:30至16:00时。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三、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 12月13 日下午16:00时
十四、磋商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六、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授权代表为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有关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巴河镇解放街65号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7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477697406 电话:0713-8507003
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