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二组、三组污水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乡镇)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二组、三组污水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s.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024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乡镇)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二组、三组污水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65万元
7、采购需求: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粪污一体式处理化粪池6m³、8m³、14m³各一座,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全部施工设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粪污一体式处理化粪池6m³、8m³、14m³各一座,污水收集管网。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或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3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s.hbncp.com.cn/#/home)
3、方式:
在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s.hbncp.com.cn/#/home)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否则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12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4年3月22日9:00至9:30时之间进入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民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闫河村7-50号
联系方式:15327747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泽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丁香路68号
联系方式:0713-473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3-473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