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
答疑澄清文件及相关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根据各投标人反应的问题,说明如下:
1、问题一:本项目“第二章投标须知3.2.3最高投标限价为该项目财政评审后的预算价的1%元。请问能否给出具体限价?还是按照费率报价?如果按照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五、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如何填写具体价格?还是不用填写报价表?
答:原文“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00.00元(财政评审后的预算价的1%)。最终监理服务费的结算=监理服务费的中标价/350000.00元X施工中标价”。
2、原发出“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2.2本次招标范围: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技术用房、对外服务用房等主体工程以及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等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变更为:本次招标范围: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技术用房、对外服务用房等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